霍金路伟及信实就汽车消费信贷证券化事宜为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8 November 2016
2016年11月18日讯 — 在法兰克福办事处合伙人Dietmar Helms的带领下,国际律所霍金路伟为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Mercedes Benz Auto Finance Ltd.)就其第二笔汽车消费信贷证券化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霍金路伟与中国律所福建信实(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信实”)合作完成本次交易全部文件的纲要规划,并就中国人民银行的登记及审批流程事宜以及与信用评级机构之间的协商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信实为本次交易出具了中国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Silver Arrow China 2)金额高达人民币42.17亿元(约合5.73亿欧元)。
Dietmar Helm表示:
“我们很荣幸能够再次参与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的第二笔证券化交易,本次交易的金额远超首次交易。”他指出:“对德国汽车制造商而言,中国汽车市场蕴含重大的经济意义。因此,创造替代性的再融资机会是极为重要的。”
为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服务的霍金路伟团队成员:
Dietmar Helms博士(合伙人)
Fugui Tan博士(法兰克福办事处资本市场团队律师)
王胜喆(上海代表处资本市场团队顾问律师)
张安(上海代表处公司团队顾问律师)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
陆贵亮(合伙人)
许智明(合伙人)
李智慧(律师)